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23〕153号)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1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月16日下午5:00前,由各市主管部门汇总报省科技厅。
请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备案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备案机构的高质量、高水平。
我厅将对通过审查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业务联系电话:0531-51751585 5175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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