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树立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成果突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企业,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7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各市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各市工信局应在已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1家企业申报,省属企业可直接报送。我厅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论证后择优推荐。
三、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各市工信局、省属企业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于5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因受疫情影响,材料收集工作委托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A座2023室(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2号),邮编25000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0531-51782610
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毕壹 0531-86902744/18765839053
()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