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废弃的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有效地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防疫消杀组办公室特制定如下防控指引参照执行:
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结合实际,必须在出入口或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相关工作人员务必做好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及周边,可按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协调相应管理部门落实采取医疗废弃物容器收集。
积极利用明白纸、微信群、公告栏等各类媒体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市民规范投放。
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特别是加强对废弃口罩和鼻涕纸等专用收集容器、垃圾转运站的消杀工作。对专用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至少消毒一次。
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可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其他垃圾,规范分类后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及垃圾处理厂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标准化要求做好防护措施。